平时,我报了一个英语班,一个人从C3直到C6跟我都是同学,跟我是冤家,也是朋友。
他叫Mark,中文名李博文,上六年级,但个子不高,还骨瘦如柴;浓眉小眼,鼻梁短细,嘴唇很薄,真似长了一副马脸,特别有喜感。他的口头禅是“不想混了”,说的时候还摆出一副特别无赖的嘴脸,好像你欠他十块钱似的。
别看Mark个头不大,身体里可都是精华。他十分聪明,尤其精通“机械学”,对门把手有着很深的“造诣”。
比如,有一次,他又招惹我了,我气得不行,就追他。可他也是个跑步高手,以“刘翔一般的速度”绝尘而去。我只好打道回府,把门一关,准备锁上,不让他进来。可他不知什么时候已经跑回来,站在门前,轻轻一拧门把手,我便怎么也锁不上了。我气愤不已,把门一开,他便又以“刘翔一般的速度”跑开。我急忙跑回班里,又准备锁门,可是他又将门把手一拧,我又锁不上了。最后,我使劲把门把手转回原处,才将门锁上。至此,锁门大战方告结束。
有时,Mark却又跟我好的像一个人一样。在我们外教举行的比赛中,我和他通力合作,强强联手,在大多数情况下,都能一举击败对手,取得胜利。
这就是我的欢喜冤家Mark,你喜欢他吗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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