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本是一瓶330ml的可口可乐,之前一直被放在超市的货架上。一天,一位看起来十分傲慢的人想把我买回去,结账时还怪声怪气地跟老板讨价还价。
回到家后,他把我放进了冰箱,直到我肚子里的水都凉了,才把我拿了出来。然后打开我的天灵盖,一饮而尽。我以为接下来我便可以进入垃圾桶,不再过问世事。可没想到他却把我一脚踩扁,而后直接把我从30楼扔了下去。当时的我惊恐无比,心想:我应该进入垃圾桶才对呀,这样对我难道不犯法吗?
随后,我在空中一边快速地下落,一边翻滚、转圈。就在快落地时,我感觉脚好像踩到了什么东西,还发出了头骨碎裂的“咔咔”声——原来我砸中了一个小女孩。等警察和医生赶到时,那小女孩却因失血过多身亡了。警方为了查出凶手便把我带回了警局,对我进行了DNA和指纹的检测,可因为种种原因都查不出结果。突然,警方想到了关键点:作为一个易拉罐,从几层楼掉下来时会砸死人呢?于是乎,他们又开始把二十八楼及以上的住户都查了一遍。
轮到询问我主人时,他却理直气壮地说:“你们可不要冤枉好人,我可以拿我的人头担保,这件事绝对不是我做的。”而警察也无可奈何了。回头再看看那女孩的父母,早已哭得泣不成声。
没办法,女孩一家只好将整幢楼都告上了法庭,而我就成了唯一的证物出现在了法庭上。当一听到所有人都要赔钱,我的原主人却叫屈声最响亮,看到他那副丑陋的嘴脸我就来气,而其他住户也为此背了黑锅。
那对父母如愿拿到了赔偿金,一共30万。但是多少钱都不能让他们的女儿复活,这是一个双方俱损的悲剧,所以我们千万不要为了一时的方便而犯下了永远无法挽回的错误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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